规范诊疗行为、不收受“红包”公告
尊敬的患者、全院职工同志:
为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,树立廉洁行医的良好风气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我院公告如下:
一、本院职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
二、本院职工不得在诊疗过程中索要、收取患者应缴纳至医院收费窗口的检查及诊疗等相关费用。
三、本院职工不得将我院有能力诊治的患者介绍至外院机构
而从中谋取利益。
四、本院职工不得出现以其他方式收取患者财物行为。敬请广大患者支持我院廉洁行医工作,不给予本院职工钱物。请全院职工互相监督,坚决杜绝损害患者和医院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。
如发现我院职工存在上述行为,欢迎广大患者及本院职工进行投诉举报,一经查实,将给予被举报人严肃处理。
大庆市第五医院郑重承诺,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省级举报渠道:
龙江医廉码:
微信小程序搜索“健康龙江服务平台”,查找“龙江医廉码”选项,根据提示选择“我要评价”或“我要投诉”,进行实名验证,即可进行诊疗行为评价和行风问题举报。
投诉举报电话:0451—87257121
投诉举报邮箱:Hljygchfb@126.com
市级举报渠道:
投诉举报电话:0459-5081876
投诉举报邮箱:dqsjzzzzbgs@163.com
院级举报渠道:
投诉举报电话:0459-6763545(工作时间)
0459-6765440(休息时间)
投诉举报邮箱:dqsdwyyhfb@163.com
投诉举报接待地点:医院机关楼四楼行风办
